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减灾要电[2015]1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发函[2015]47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防灾减灾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密围绕“科学减灾、依法应对”这一主题,通过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活动和逃生避险技能,有效提升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的认识水平和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2、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有效落实整治措施,摸清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灾害风险底数。
3、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防灾减灾工作小组,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4、为了检验各单位、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学校决定在5月下旬组织进行全校性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请各单位务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含电子版,电子版发到494075030@qq.com)报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